中国人传统的自然观提倡崇拜自然,顺应自然。在这种自然观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也表现出尊重自然的特点。木结构住宅往往就地取材,使用建筑材料的颜色。一些木质建筑的颜色,展现了木质建材的本来面目。比如一个位于黔东南深山密林中的“西江千户苗寨”,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由于与外界隔绝,一直以既定的方式传承。温暖、柔软的暖色调木材和漂亮的木纹总是给人带来舒适的感觉。
中国有些地区盛产竹木,却很少使用砖瓦。木材和竹子的天然品质使被誉为“中国古民居活化石”的傣族干栏民居呈现出古朴而深邃的建筑色彩。福州的三坊七巷是从唐宋时期形成的。木质建筑屋顶常用的“灰瓦”使建筑鸟瞰时显得灰蒙蒙的。虽然出于建筑保护的目的,民间民居建筑有时会用油装饰,涂上色彩,但无论是贵州传统民居、云南传统民居、福州传统民居,还是北京四合院,民居建筑的色彩都是顺应自然,主色调低调典雅。
颜色没有等级和高贵之分。在阶级社会中,出于统治和宗教的需要,颜色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并造成了颜色的差异。与木结构住宅建筑相比,公共建筑和官邸使用的颜色丰富多彩,绚丽夺目,金碧辉煌,对比鲜明。建筑中使用这些鲜艳的颜色,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木结构建筑不受风吹雨打和日晒的损害;另一方面是希望在建筑中运用醒目的色彩来表现宫殿、衙门、寺庙等公共建筑的庄重和威严,同时也是为了显示建筑主人的尊严,反映封建社会的阶级差异。为了贯彻这种用色思想,我们的祖先在西周时期就提出了用色作为“区分贵贱之目的”的思想。春秋时期,他们就开始制定木结构建筑的色彩标准,并在先秦时期提出了“五色制”。后来,在儒家经典《礼记》所列相关规范的基础上,木结构建筑的色彩体系继续发展。
木质政教建筑与木质民居建筑在造型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建筑所用色彩的差异是所有差异中最明显的。据明代文献《舆服志》记载:“庶人住宅只有三室五框,不准用斗拱装饰。”官员的住所允许根据等级用颜色装饰。以厅级董亮为例:一品二品的官员可以用“蓝绘”,三品六品的官员可以用“粉饰”,六品九品的官员可以用“土黄饰”。清代对建筑物屋顶琉璃瓦的颜色作了规定:只有“宫殿、大门、疗养、墓葬、寺庙”可以使用黄色琉璃瓦,王公的住宅仅限于绿色琉璃瓦,大臣和百姓只能使用灰色琉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