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下令全国各地向北京推荐有远大理想、古今知识广博、实用技能强的儒生。洪武三年(1370年)修改为“大明李稷”,朱元璋还颁布了“圣言六条”:“孝顺父母,尊重上级,与家乡和睦相处,教育子女,保持生理安全,不必担心。”这都是关于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宋濂提出了教育和治理宗族以改造社会的思想,他认为文人应该承担起“改造同姓亲属以美化世界”的任务。明初学者普遍接受朱《家礼》中宗祠制度的影响。祠堂成为平民之前,祠堂是祭祀的场所,是庙堂合一。用于表达公共意义的纪念,世俗功能色彩相对较弱。
鉴于家庙制度未定,民间普遍存在祭祖现象,相关制度需要法院予以明确。因此,《大明李稷》“仿朱子宗庙制”,规定了官员和百姓的祖先崇拜和家庙制度。关于祭祖,《大明李稷》规定,李家庙祭祖高、曾、祖、尤,而祭祖祖父。在家庙制度方面,大明采用了朱卷一祠堂的大量条目,家庙图采用朱祠堂图,官庙的享用最初采用朱卷五祭祀仪式的规定,后来在采用。当时,朱元璋把朱的内容纳入国家法典体系,并把它
在祖先崇拜的身份限制方面,人们对他们的宽容给予了很多赞扬。然而,“大明李稷”被建成一个秘密的宫殿,直到嘉靖八年(1529年)才被雕刻出来,所以它更多地反映了明初统治者的意识形态。
《明史》第二十八卷刘也记载了明初家祠的制度:“明初没有定制,只是仿制了朱子祠堂的制度,四中四月祭祀,加上腊月祭祀和旧风俗节日的推荐。它的庶人可以被祖父母和父母崇拜,它已经被写成了一个命令。随时享受睡觉的仪式,就像官方祠堂的制度一样。有三个大厅,两个订单三个级别,国内外两个门。大厅里有四个壁龛,壁龛里有一张桌子。高祖居西,不及东,藏于主椽。双壁柜,藏族遗书服,东藏祭祀器皿。如果你旁边没人,那就连着你的课。
庶人没有祠堂,二代神在客厅中间,没有椽子。“其中有三个厅湾,东西顺序,各为三级,厅外有两扇门。至于室内陈设,说明大厅有四个壁龛,各有一张桌子。神主牌按照神道的正确顺序摆放,放在事务箱里。大厅里,两堵墙上放着柜子,西柜收集遗书、衣服等。,东阁放置各种祭祀器皿。至于老百姓祭睡的礼仪,大致和品冠的祠堂制度一样,但据说庶人没有祠堂,所以主神牌放在客厅中央,没有木筏。
洪武六年(1373年)颁布公后以下家庙礼仪,仍沿用大明李稷的家庙秩序,规定“凡公侯品官,不可为其所居东三祖之家,以拜高祖太爷之考,只占职。如果祠堂没有准备好,就在中殿祭祀耶和华。两个以上项目,一只羊,一只狗,五个以上项目,一只羊,下面一只狗,四体成熟都推荐。不能有牺牲的人可以享受。…..每次祭祀,选择四个仲吉日,或春秋分、冬至和夏至。…..质量明确,主要祭祀和妇女预祭是祠堂。”但是,圣旨并没有提到老百姓祭祖的规定。
常建华考察了当时的祭祖制度,发现嘉靖初年的《司勋文集》卷八《祖堂篇》和田一恒的《六年札》记载了洪武唐知府胡所设的三代祭祖仪式。甘龙《行唐县志·新志·名臣》记载了胡钟兵“以礼重民、先祭祀、孝节义、教民读书”的三幅画。中将胡兵的祭拜时间首先定在春秋、孟冬和元旦。
与朱、不同,他建议士大夫仍要祭祀四代祖先,把老百姓的祭祀从第二代祖先改为第三代祖先。胡·所确定的神制也不同于《家礼》。即使是祭祀四世的士大夫,其祖碑也并非如《家礼》所述,从高祖到先考一次由西向东摆放,而是采用了左赵有木的制度。洪武十七年,胡登基时赠画三幅.太祖下令将陈丽的三幅画刻在一起,并据此授予郡城教民从此,老百姓三代祭祖。虽然胡的祭祀制度在明代的典制中没有发现,但这三幅画却在世界各地颁布,对人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世界各地颁布了《焦敏要宽》,即《焦敏邦文》,其中第三十三条是祭祖的内容,并附有“祭文体”。这种格式没有区分官员和普通人,它说“朝廷已经承认普通人牺牲了四代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书》在民间广为流传,很快被社会接受和认可,影响了当时的祭祖习俗。
明朝初年,命官可以建立家庙,老百姓只能按礼“祭祀到床”。但供奉祖先的建筑却层出不穷,按《家礼》称之为“祠堂”。洪武年间毕在江西贵溪的祠堂和天顺年间王在淳安的欢水祠堂都是民间建造的祠堂,并有关于祠堂的文献记载。成化十一年(1475年),在国子监里敬酒的周鸿摩谈到祠堂制度时说:“如今朝臣祠堂制度是以《家礼》为基础,高祖大祖四世立主,都是从西向东。考的神道偏右,古代没有说法。但是,我毛高,皇帝祠堂的制度,同意先王左赵又穆的义。宜设一品至九品庙,却被、广狭所杀。神之主居左,曾祖居右,祖师爷居左二,考为右二。“说明朝廷命官和庶民宗祠的建设已经到了需要机构关注的状态。周宏默建议改变《家礼》中神主牌的顺序,用赵穆制度代替神道在《家礼》中的权利。此外,周宏默认为祠堂的数量和规模应该是有限的,官员只能设立一个祠堂。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修建祠堂的活动有泛滥的趋势。采纳了周宏默的建议,明宪宗下令业主多做决定。
《大明会典》是弘治年间由大学生徐普、刘坚等撰修,郑德四年(1509年)李东阳等校刊,万历年间由张、、重修的明代法典体系。88卷《礼记·祭祀·平官家庙》又规定了祠堂制度:“祠堂三座,外为中。”还有就是东宫遗书的服装祭祀器皿库和上帝的厨房,外门是周元,经常关着。祠堂内有四个龛,一个靠近北面,每个龛内建有一张桌子。高祖居西,继曾祖父、父亲、父亲。上帝藏在椽子里,放在桌子上,面朝南。小众之外,有小便宜,便宜之外有香桌。在大厅里放香炉,并在上面上香。在两个目之间,还有一个香桌。家里穷,地窄,就只有一个房间,不设厨房,东西墙下设两个柜子。藏文遗书和衣服,还有东藏祭祀器皿也可以。大厅东面也可以是窄地。“其中,关于祠堂的开放和两步的规定与大明李稷的规定完全相同,但它表明,为了让参加仪式的人在宗族中站立,可以根据土地的大小覆盖屋顶。壁龛的数量、桌案、神的摆放顺序都没有区别。这一制度是大明宗祠制度的延续,也是以宗祠为蓝本,但更符合李氏宗祠,比大明宗祠详细得多。祭祀祖先的过程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主持人、参与者、每个人的地位、祭祀的过程。”祭司拿着上帝的主椽子,放在盘子里,让孩子们拿着它到献祭的地方。祭司打开椽子,捧着祖宗,向上帝的主致敬。孩子只捧主,买东西墙。执事吃了饭,一个人念了愿,就向儿女亲戚致敬。神在原地,主祭司在东,叔伯兄弟站在前面,亲戚在后面,主妇在西,母亲和母亲在前面,女人在后面。又是赞美又是崇拜。祭司跪在仪香案前,在第三处上香,献酒饮酒,执事们在他面前料理酒事。念愿望的人跪下,赞美,膜拜,祭司长恢复,又和主妇一起膜拜。再给最后再给,但不要看愿望。每次献祭,执事也提供唯一的地方。仪式结束后,再次膜拜,在中庭焚烧祝福和纸钱,安抚神经。“参加祭祖的有祭司长、孩子、执事、读经人、男性家庭成员、家庭主妇,可见当时的女性是可以参加祭祖的。《大明书》中的这些规定,应该来源于当时公认的仪式,受到祠堂形制的影响,同时成为新建家庙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男性成年仪式除了祭祀祖先外,还与祠堂有关。后世的冠礼是以古代冠礼为基础的。明朝洪武元年,规定庶人也要举行加冕仪式。根据《明史》记载,真正在官员之下进行加冕仪式的人很少。男人十五岁到二十岁可以加冕,这是一种仪式,表明男人从此长大了。仪式结束后,主人带领加冕者到祠堂通知祖先并向他们鞠躬。在《大明李稷六记》《李稷六家祠》中,关于祭祖的规定是从“品冠家庙”“家庙图”“祠堂制”“神主体”“椽道借体”“椽体”“品冠享家庙仪”等方面作出的。由此可见,朱和《家礼》中的祠堂制度对明初的家庙制度产生了主导性的影响。《大明纪礼》中的家庙制度规定了明确的祭祀世代、神主牌的摆放位置和顺序,祠堂位于主卧室的东侧。此外,一些三品以下的士大夫对宗族和宗祠的制度设计做出了显著贡献,尤其是庞松的小宗祠制度影响深远。
庞松,祖籍中国南海张岔,祖籍比唐镇青。师从詹若水,嘉靖十三年(1534年)授天府同段、员外郎、阆中、南京刑部、云南曲靖知府等职。他写的《罪犯曹植》,有时也叫。五十岁时,他辞职又回来了。“当你晚上从甘泉詹先生那里游过来的时候,你会得到奥指。甘泉死了,住在天堂,断绝了家庭事务。甘泉有定期给四面八方学者的礼物。每年每个月,所有的学生都被带去开会。当理中公士绅发言时,大众会给出自己的想法,发明目的。”庞松在老家建了祝琪殿。他死后,族人修建了三金考木寺来供奉(现比唐小学),并把原来的村名改为比唐村来纪念他。屈大均详细介绍了庞松在《广东新语》中设计的“小宗祠制度”。屈大均欣赏庞松设计的宗祠制度,认为简单易行,历久弥新,准备在自己的家庭中效仿。由此看来,庞松的宗祠制度在广府产生了具体的影响。从目前大量的祠堂遗迹来看,三开间的大量祠堂确实采用了庞松所描述的展示上帝的方式。庞松非常重视氏族制度,他还提出了氏族司法场的养老标准。另见《广东新语》:“庞必汤灿分三等。以70亩土地为上限。五十英亩中等。下一个20英亩。不要给上面的。中间的人给了。给出以下所有。如果田地达到35公顷以上。每年都要把山谷租进寺庙。以帮助满足本周的紧急需求。积累是厚的,应用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