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时期经营木材的商家甚多,且营业范围甚广,大概可分为五类:生料木厂(提供未经加工的原木)、小板铺(木材加工厂)、桅厂、家具店、劈柴厂。近代的木业所经营的木材以红、白松为最多,美松次之,再次之则是日本松。较少的木材种类当属福建松及杉木最少,再次则为本地榆、杨木。最常见的红、白松是以辽宁安东为集中地,通过货船运送至天津,然后生料木厂再到天津批买,最后在市场销出,较红松和白松相比,榆、锻、椒等这类的木材,在早期统称为“下木”,“价值甚贱,税额亦省”,所以早期近代建筑都不用其作为结构材料。但是,后来因为洋式工程的风行,榆木开始多被用于装修陈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砍伐的恶果逐渐呈现出来,以辽宁出产的各类树种为例,只有榆木的销量在近代后期尚属可观,而红杉松由于产量下降,较早年约削减了七、八成之多。通过分析,可以得知近现代建筑中古建木结构的材料多为红松,且多存在于近现代早期的建筑中。
在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大量砍伐造成了森林资源匮乏的恶果,致使许多树种不断减少以至绝迹,因此在开展的早期历史建筑修缮工程中,所选用的木材很难确保符合历史建筑修缮对所原材料提出的要求。此外,现场进行施工会用到近似的替代材料,但是由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导致了木材供销渠道中的国有企业相继倒闭,继而使个人及私有企业垄断市场,因此就这些替代材料而言,不能预先投入资金对木材进行储备及处理,所以在修复过程中原料的使用受到木材市场货源的限制,最终造成选择余地及可比性很小,且价格居高不下、优劣难辨,有些木材存在节疤、虫蛀现象,或含水率大大超标,这样根本无法达到国家等级木材标准,更无法满足结构对木材的受力及变形要求。
众所周知,我国的早期的近代建筑木屋架多为木桁架体系,且材料多为松木,尤其以红松为主,而木材的质量及选用将直接影响着建筑结构的安全。由于历史建筑长年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甚至破坏,因此在修复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一些残损的木构件进行修补、更换及添配。这就要求所用木材的种类、材质、受力和变形度必须既能满足文物建筑保护的要求还能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