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层建筑相比,楼阁建筑大木技术特殊之处主要在于如何处理上下两层木构之间的连接。李诫《营造法式》仅于卷四“平坐”一节关于楼层之间的结构,有叉柱造、缠柱造、永定柱三种作法。从现存楼阁来看,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迩塔等宋、辽、金、西夏时期木构楼阁,上下层之间通过平坐层,采用叉柱造的方法结合成整体。由于叉柱造的节点在收到水平方向的地震力、风力时成为最薄弱的环节,楼阁易发生倾斜或扭转。自元代以后,叉柱造的内柱逐渐转变成通柱式,从地面直达屋顶。清工部制定的《工程做法》中多处述及通柱造,如卷四“九凛楼房”记载有“凡通柱以上檐面阔十分之七定高低。如面阔一丈三尺,上檐柱高九尺一寸,并下檐柱高一丈四寸,得通长一丈九尺五寸。”通柱式虽在后代盛行,但其出现应较早,很可能在民居中最先运用。
明、清徽州木结构古民宅,楼上下可为通柱,亦可为断柱,楼上断柱立于楼下承重大梁或穿梁上。从目前保存下来的古民宅看,早期多为断柱,具有宋、辽、金、西夏时期通过“层叠”营造楼阁的特性;后期小型徽州木结构古民宅柱多为通柱造。
“通柱造”古民宅,梁仿与柱身之间传力更直接,构造更简单,应力分布更均匀,杆件拉结互济更为有利。同时,通柱框架结构也改变了外观形式,可随意加设挑台、披檐、檐廊,立面丰富多变,改变了的柱身、腰檐、平坐的三段式构图,成为一个整体框架结构体系。
由于民宅面阔不大,一般柱不做生起,檐口擦在同一水平线上。但四面外柱用侧脚增加整个木构架的稳定性。
木构架柱在砌墙前,按中心墨一一较正称“理柱”。先在每根柱顶处挂一垂线,再将每根柱用杠杆挑空校正,外檐柱侧脚。整幢构架校正好后,并用俄杆、龙门撑加固。直到墙身砌到一定高度(楼面高上)才松弛俄杆。
徽州木构架古民宅中的柱子,明代作梭柱形,梭柱从中段开始,向上下两端收杀;柱与柱础间垫有木横,阻碍潮气顺柱底端木纹上升。清代已很少使用。
柱下端开缝,外口割成如意纹,以通风防潮。 柱子多选用杉木制作,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也有选用白果树、柏树制作。杉木躯干较直,不翘曲,少开裂,而且古代工匠在实践懂得杉木暴露在空气中不易腐蚀,柱子表面不做地仗,不饰油漆。杉木也是一种抗蚁木料,据分析,其心材含有一种毒物。对杉木的特性,《农政全书·种植》卷三十八记载:“杉木斑纹有如难尾者,谓之野鸡斑,不生白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