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徽州木结构古民居的材料应力小于文献[ GB/J 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 中材料的容许应力, 结构是安全的, 且具有较大的安全度。在正常维护、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是能够存在100 a 以上的。
(2)古民居的破坏往往不是构件破坏, 而是结构破坏。连接楼层瓜柱顶和顶层穿枋的直榫可能首先拔榫破坏, 连接底层明间楼板梁与脊柱的直榫可能首先发生折榫破坏。为避免出现因榫卯损坏而导致木结构松散, 在梁(或枋)两端与柱连接的榫卯处设置“关键” 、雀替等。
(3)脊柱在整个木构架中承担的轴力最大,在所有通柱中位移值最大, 脊柱的安全可靠是整个木构架、以至古民居不发生倒塌等毁灭性破坏的关键。
(4)和底层明间2根脊柱相连的楼板梁在跨中承受的弯矩最大, 产生的位移也最大。营造时可以采取月梁形式向上反拱、支座处设置雀替、增大截面尺寸等有效措施提高结构的可靠性。
(5)梁(或枋)与柱连接榫卯的半刚性, 使得结构的内力重新分布, 梁(或枋)端弯矩增大, 跨中弯矩减小, 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 节省材料, 减轻自重。
(6)通柱以水平位移为主, 瓜柱以Z 向竖向位移为主, 且整体位移中瓜柱明显大于通柱。廊屋木构架对正房木构架起水平支撑作用, 减小正房木构架沿Y 轴负方向的水平位移。古民居中部纵向轴线上的通柱所产生的X 向水平位移, 使木构架挤压紧密, 产生内聚力, 提高节点的刚度,增强木构架的整体性, 避免木构架出现散架现象。